今年5月以來,廣州增城、從化兩地陸續低調鬆綁限價,現本地戶口可買三套,但房款須一次付清。外地戶口買一套房不需繳稅金社保,也可一次付清買第二套房。目前兩種方案均已經可操作。截至目前,已經有30個左右的城市明裡暗裡取消限購,其中不乏武漢、成都等省會城市。(7月23日《東方早報》)
  準確地說,取消限購、救市等說法過於籠統。其中一些措施,比如對首套房購房者降低購房門檻,取消不合理的限購措施,其實是對行政性調控的糾偏。但整體而言,全面的取消限購等救市措施和中央的調控政策相違背。而一些城市的做法,確實有這樣的跡象和趨勢。
  近幾年來的行政調控手段確實有很多問題,新一屆政府一年多以來的施政行為表明,房地產調控去行政化的預期越來越強烈。但此前房價大幅上漲的因素非常複雜,既有貨幣原因,也土地壟斷之弊,還有戶籍制度、收入分配、保障房不給力等原因。迄今為止,這些問題無一得到解決,如果全面救市、放鬆調控,特別是徹底放開限購、無禁忌地鼓勵購房等,恐怕並不合適。
  可以設想,如果沒有房地產調控,包括限購措施,完全由所謂的市場來決定房價走勢,如今的房價可能會更高。當然,理論上說,商品房價格應更多由市場說了算沒錯,但中國的房地產行業還遠談不上“市場”。特別是土地供給完全被政府壟斷,土地財政被綁架深重,地方債務壓力很多大,這樣的實際情形之下,如果不限購,意味著該市場的沒市場,不該市場的過度市場,倒霉的只會是普通購房者。
  最理想的結果是,建立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,各界對此期盼備至。但按照經濟學家趙曉的觀點,這至少包含六個方面的內容:一是重新梳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與財權關係,建立完備的地方稅體系,讓地方財政收入更多地依賴於存量房產而不是增量房產;二是給地方財政預算施加民主監督的硬約束,抑制地方財政支出的無限制膨脹;三是改善收入分配結構,減少貧富差距;四是儘快建立完善的房產稅差別化征收體系,保障合理性住房需求的同時,給投資性和投機性購房者施加“懲罰性”成本,目前上海和重慶試點的“象徵性”房產稅政策肯定不行;五是構建商品房、限價房、廉租房、公租房等多層次的住房體系,該市場化的要市場化,不該市場化的千萬不能市場化;六是重建土地制度,打破政府一手壟斷土地的市場格局。
  顯然,以上六點,我們無一條可以立即實現,甚至很多還完全沒有影子。在此情形下,如果允許地方政府完全放鬆調控,特別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完全放開限購,實際是走上了過去的老路,對債務深重、被土地財政綁架的地方政府來說,無異於飲鴆止渴。誠然,行政調控措施終究有一天會退出歷史舞臺,但不該是當下。
  縱觀各地取消限購等救市政策,其實一點也不新鮮,在上一輪調控中就有一些城市使用過,譬如重慶,包括後來不少城市。後果正如我們看到的。如不加以禁止,必然給市場傳遞錯誤信號,那些目前觀望中的城市也會加入救市的行列。當越來越多的城市衝破調控,必將進一步倒逼中央政府放鬆調控。應該說取消不合理的限購政策,讓剛需者有權買房當然是應該的。但在未對房地產調控形成長效機制,相應配套改革沒有進展的情況下,徹底取消限購,絕不是有益於中國經濟健康發展的好棋。
  文/張燕  (原標題:徹底取消限購的預期不應滋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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